根据《江苏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苏医保发〔2020〕22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经医疗机构申报、市医保局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徐州市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的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至1月2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zyb8580588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诉。 联系电话:0516-85805881
附件:2021年1月徐州市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审核结果公示.xls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2日
(聊城荣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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